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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务知识

干货课堂 | 收到海关的面洽通知单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07-27 17:44:00

最近我收到了海关的面洽通知单,是不是代表我的国际邮包要被退运?好苦恼。


别担心,这可不一定,我们通常说的面洽通知单指的就是国际邮件办理手续通知单,收到这样的通知,代表你可能会遇到几种不同的情况。我们以南京海关为例来为大家说明。


首先,海关在监管邮递物品的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当海关查验后,以下三种情况需要你来面洽:


1、当你的邮递物品已经超出海关规定限值。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第三条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2、当海关对你的申报价格存在疑问,需要你提供价格证明时



3、其他海关需要你解释说明的情况


所以,面洽并不等于报关或者退运。



那么,当你收到国际邮件办理手续通知单即面洽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时,你应该如何办理各类手续呢?

征税

正常情况下,《通知单》上都会注明你要办理的手续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比如您收到的《通知单》上要求是提供发票,那么您需要带上《通知单》原件、身份证件、发票或者其他交易记录等价格证明来现场面洽,经海关审核符合按个人物品征税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一定要本人去现场办理吗?不一定,可以委托别人去办理,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一份委托书。

报关

如果《通知单》上注明您的邮包超出个人规定限值,那么您就不能按照个人物品办理纳税手续,应当按照货物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报关方法:找一家进出口公司按照货物办理报关手续(个人无进出口经营权,不能自己报关),这种情况下,收件人不一定要到现场来,可以直接委托代理公司办理通关手续。


按照货物报关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通知单、邮件详情单;

  • 进口货物报关单;

  • 委托他人代办海关手续的,应提供签章后的代理报关委托书;

  • 合同、发票;

  • 其他海关认为需要的文件。

(需要提供的资料通知单上都已经列明,详细内容可咨询报关公司。)

退运

如果《通知单》上注明您的邮包超出个人规定限值,而您又不愿意办理报关手续,那么您可以选择退运。






退运方法:本人或者委托别人到现场申请退运。材料依然是《通知单》原件、身份证件、委托办理的出具委托书,在现场填写退运申请即可。


退运手续办理完毕后,邮政会将包裹原路退回,涉及的邮费可咨询邮政,整个退运手续中海关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通知单》上说我的物品超值了,但我实际购买的东西没有超过限值啊,这该怎么办呢?


根据海关总署2012年15号公告规定:“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如果您的物品价值确实未超过限值,请按照征税手续准备相关材料到现场面洽,经海关审核符合按个人物品征税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注意:

《通知单》是邮政寄送的,并非海关寄送。 

按照《海关法》的规定,邮包自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办理手续的,将被视为无主物,由海关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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